世界证券市场第一次峰会举行新闻来源:高交会组委会 发布日期:2000-10-16
10月15日下午,世界证券市场峰会在富临大酒店举行。广东证券公司副总裁胡学光先生在峰会上作了题为《券商对即将推出的国内创业板在市场中所起的作用》的演讲报告。他从证券中介机构的角度,论述了券商对即将推出的国内创业板在市场中的作用。他简要归纳了保荐人的定义、保荐人制度建立的原因和保荐人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与责任。依笔者所见,保荐人制度就好像是创业板的防火墻。演讲摘要如下。 保荐人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与股票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同类型企业; 二、近 5年内至少担任过若干家上市公司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有良好的承销业绩,并具有较丰富的企业财务顾问经验; 三、净资产或资本金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较强抗风险能力; 四、申请成为保荐人的公司、董事及职员在提出申请前 5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公开谴责等。因此,必须是经营良好、运作规范和有较强实力的证券公司才能够成为保荐人。 保荐人需要切实履行和承担相关的责任: 创业板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对保荐人责任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被保荐人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应承担的责任;另一部分是被保荐人股票上市当年余下时间及其后的二个会计年度内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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